现场整治揪出交通八大陋习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05:2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记者马黎明实习生孙煜为您报道 上周末,省公安厅、省建设厅在对成都的畅通工程进行明察暗访时发现,交通参与者不文明违法行为较多,主要表现在八大方面。机动车主要存在四大交通陋习:不按规定借道行驶、公交车不走公交专用道、机动车不看掉头灯、乱停乱放;非机动车主要存在两大陋习:侵走机动车道、违反灯光信息指示;而行人的陋习主要表现在横穿马路、过街不走人行道
时间:下午3时30分 地点:帘官公所街路口 昨日下午3时30分,帘官公所街路口。 一辆开往红星桥方向的61路公交车行至帘官公所街路口时,突然拐进了左侧的小车道,正在此处执勤的交警五分局一大队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接受调查。“公交车在公交优先道内行驶时,不得随意侵占其它机动车道。”据民警介绍,公交专用道只能行驶公交车,而公交优先道则有所区别。平峰时段,公交车、交通车、旅游车、出租载客车四种车辆可以在优先道内行驶;高峰时段,只允许公交车、交通车在优先道内行驶。在听了民警的现场讲解后,违法司机才恍然大悟,随后,民警对其作出了罚款100元的处罚。 时间:下午4时许 地点:石人南路路口 下午4时许,交警四分局五大队民警来到清江路石人南路路口。清江路为双向6车道,交管部门专门将清江路最右侧的一条车道开辟为右转车辆专用道,方便右拐驶往石人南路的车辆。 4时10分许,一辆昌河面包车沿清江路自东向西驶来,这辆直行车辆在右转车辆专用道上疾驰驶向路口,一辆出租车紧随其后。两车刚刚驶过路口就被民警逮了个正着。由于这两辆车应该直行却侵占右转车辆专用道,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条的规定,民警对两车司机都处以了100元的处罚。 在随后的十余分钟内,民警又在该路口先后拦下6辆违法侵占右转车道的机动车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