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都局长开车出事故续:称采访记者不受欢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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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05:4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12月29日,本报刊登了题为《工商局长亲驾公车导致一死五伤》的新闻。25日下午3时许,盐城市盐都工商行政管理局郭猛分局一辆车牌为苏J05239的普莱特公车和盐都区秦南镇开往盐城的营运中巴车发生相撞,事故导致该工商分局车内的6名司乘人员一死五伤。记者调查获悉,驾驶这辆公车的就是盐都工商行政管理局郭猛分局的局长。文章见报后引起强烈反响,读者纷纷质疑:普莱特轿车的核载人数应该是5人,该辆公车明显超过了核定人数,是不是涉及到执法者知法犯法?昨天上午,记者带着一系列问题再次到盐都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
在等待该局办公室邓主任之余,另外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是从下面的分局调上来的,郭猛分局的徐局长根本就不喝酒。听说记者要了解关于盐都工商局为何没有给郭猛分局配备驾驶员一事,从外面赶回来的邓主任就显得很气愤,说“无可奉告”,并称,“你们没有和我们商量就把稿件登了出来,带来了许多负面效应,现在要来了解情况,去找我们律师谈”。 盐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的同志告诉记者,普莱特轿车核定人数为5人,坐6个人肯定是超载了。他说,目前盐城对公务员违章没有任何加重处罚的规定,和普通市民一样处罚。目前,盐城交巡警部门正在对这起交通事故调查,以作出亲驾公车的工商局长是否承担事故责任。 盐城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者对工商分局局长亲驾公车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圣诞节发生的那次事故给盐城市加强公车驾驶员的管理敲响了警钟。按照其他地区的规定,公车原则上应该配备专职驾驶人员,因故不能配备专职驾驶员的单位,可配备兼职驾驶人员,更改或新增兼职驾驶员的,应随时报批。除专职、兼职驾驶员外,无特殊情况,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驾驶公车。 这位学者说:“随着各级干部年龄的低龄化,以后干部自己开公车的人数肯定将增加,对于公车是否应该配备驾驶员以及领导何时可以独自驾公车,目前政府方面对此项规定还是一个空白。政府部门应当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建立明确领导干部公车管理细则,以防类似事件的发生。本报记者 姜振军 《江南时报》 (2004年12月30日 第二十五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