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4万元“卖了”汉遗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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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06:30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榆林讯(记者 学武)在收取了施工方4万余元后,榆林市榆阳区红石桥乡古城界村村委会与对方签订了协议,由村委会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最终造成省级重点保护文物———古城界汉代城址中的5000平方米遭到破坏。日前,榆林市文化文物局提出处理意见,要求收缴非法所得,追究榆阳区相关部门的责任。 古城界城址距榆林市区约50公里,在战国秦长城内侧,占地面积约20万平方米,城垣
接到省文物局及榆林市政府的批示后,榆林市文化文物局对此恶性事件展开全面调查。原来,长庆采气建工二分公司施工前,曾向当地林业、土地部门申报,也向榆阳区油气协调部门、红石桥乡政府申报,而后二者既未告知文物管理部门,也未向施工方提供管道沿线文物遗存情况。更令人吃惊的是,就在榆阳区文体局下发停工通知后,古城界村委会还与施工方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施工方付给村委会44640元钱,由村委会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调查认定,该事件属于重大文物安全事故。据此,榆林市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榆阳区政府追究区油气协调办和红石桥乡政府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责成相关部门收缴古城界村委会非法交易收取的44640元钱,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