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节日禁放烟花爆竹 成年人燃放鞭炮一律拘留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08:1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 张泉 杨磊 通讯员 杨槐柳 李青松) 尽管此前有声音希望禁鞭令能有所松动,但武汉市政府表示禁鞭依旧。昨天,武汉市政府部署元旦、春节禁鞭工作时强调:对燃放鞭炮的成年人,以及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者,一律治安拘留。 到今年,《武汉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已实施11年。今年中心城区仍将严格执行这一规定,郊区是否禁鞭仍按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武汉市特别提到,在距离禁鞭区边缘1000米范围内,特别是江岸区岱山街、汉阳区永丰乡、武昌区白沙洲、洪山区王家店、青山区与建设乡大洲村搭界处等部位,一律不能设烟花爆竹销售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