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警方与外汇管理部门联手反洗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09:35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侯莎莎通讯员赵梅荣)昨天上午,市公安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正式签订了《外汇领域反洗钱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时监控大额可疑资金异常流动,切断可疑资金链条,避免资金外流和事主损失。

  《备忘录》标志着北京地区反洗钱工作形成了公安、外汇管理部门、银行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外汇管理部门将定期通报北京外汇非法犯罪活动特点及反洗钱工作情况,确定阶
段性工作重点。在监控中一旦发现大额、可疑资金异常流动的,经初步筛选分析后,认为存在洗钱嫌疑的,迅速通报市公安局经侦部门;经侦部门有权到银行查阅账号等相关情况,迅速对被举报单位的资金流向等进行调查确认有违法事实后,由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移送后展开侦查。

  据了解,以往多数情况下,只有事主报案后,经济犯罪活动才能被发现,而此时可疑资金已经外流,损失无法挽回。《备忘录》签署后,相关部门对发现的经济犯罪活动,可以从过去的被动受案,到现在的主动出击,力争在案件发生过程中就及时发现可疑情况,切断资金链条。

  另外,《备忘录》还对双方合作目的、合作目标、工作原则、职责分工、法律依据、信息传递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两个部门除了对一般意义上的“洗钱罪”进行打击外,还将对外汇领域的非法交易、骗汇、倒汇、逃汇等各种经济犯罪行为进行打击。

  据介绍,明年,北京警方将与外汇管理部门进行更广泛的合作,加大打击北京的“地下钱庄”以及涉及到洗钱活动的各种行为;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对外汇非法交易比较集中的重点地区,以及经常被洗钱犯罪分子利用来掩饰身份的重点场所加强监控。

  链接

  何谓“洗钱”、“洗钱罪”

  洗钱,通俗地讲,就是把违法所得资金通过经济手段转化为合法资金。我国“洗钱罪”的正式定性是在199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刑法,《刑法》191条明确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隐瞒其来源,即为“洗钱罪”。

  国家将出台反洗钱法

  据了解,我国的《反洗钱法》正在起草,将于明年出台。此外,人民银行正积极组织起草分别适用于证券业和保险业的反洗钱规章。这意味着我国反洗钱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领域不仅包括银行类金融机构,而且还将覆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

  (侯莎莎)网络编辑:刘春燕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电影《天下无贼》公映
杨振宁登记结婚
健力宝事件资本谜局
意甲在线足球经理游戏
年底多款国产新车上市
网友幽默汽车贴图欣赏
经济适用房该怎么买
精彩家装图片选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