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两批困难户能搬新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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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10:23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王月】经过申请、领证、选房、缴存租赁保证金等一系列手续,首批符合经济租赁房配租条件的承租人今天早上将到位于北辰区的瑞景居民区办理入住手续,去拿新房的钥匙。同时本市各区对符合廉租房配租条件的第二批申请人开始摇号选房,选房结束后,即可办理缴款、签约等手续,预计春节前入住。 位于瑞景居住区内的1000套经济租赁房已具备入住条件。卫生间采用节水型用具。暖
据了解,经济租赁房出租期限原则上为三年,租赁期内租金、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作调整。租赁期满时,对腾退住房确有困难的家庭,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运营机构可与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其住房租金按当时市场指导租金标准重新核定,承租人实际负担的租金在重新核定的租金标准基础上每年递增10%,政府补贴相应递减,直至由承租人全部负担市场租金。 承租人应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拆改房屋结构和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将租赁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对违反规定或空置房屋超过6个月或拖欠租金超过6个月的,运营机构有权解除租赁关系,收回住房,承租人欠缴的房屋租金等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