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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女子被拐骗到福州卖淫 每天接客三四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10:49 海峡都市报

  7名越南籍女子先后被“蛇头”拐骗至福州卖淫,由“蛇头”雇人看守,卖淫所得先偿还中介费,再经“蛇头”和桑拿部提取后,剩下的由“蛇头”汇回越南。11月22日,福州鼓屏路一位越南少女拦出租车后,用手势哭求司机带她逃走,警方介入侦查后,才揭开了越南少女被“蛇头”拐骗至我国各地卖淫的内幕。此案上报至公安部后,公安部迅速将此案件详情转发至国务院外事办等相关部门。

  12月24日,经越南当地警方核实后,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刑侦大队重案中队,抽调12名警察将7名越南女子护送至中越边界,由广西警方遣送回国。

  少女求助

  警方请归侨当翻译

  一位好心司机的报警电话,揭开了一个跨国拐骗妇女卖淫的案件。

  11月22日上午9时许,福州市公安局110报警指挥中心接到一位出租车司机的报警,这位司机称有一少女拦下其出租车,钻进车后,用手势比画着带她快跑,询问她出了什么事,该少女摇头说着一些听不懂的话。指挥中心让该司机将车开往最近的派出所报警。

  “我原以为是普通的治安案件,哪想到受害者是越南人。”福州鼓楼区华大派出所所长王育当天在所里接待了这名越南女。王育说,该少女脸色恐慌,“咿呀咿呀”地说着一些无人能听懂的话,原以为她是个少数民族女子,民警就拿出笔纸来,让她用汉字写下自己的姓名,然而这少女在纸上写的字也让人失望,在所里值班的民警谁也看不懂,之后该少女又写下了一组外国的电话号码,才让民警认定她是个外国人。

  这少女是哪个国家的?她受到什么委屈,又该为她请懂哪种语言的翻译呢?正当民警为难之时,一位民警突然叫了起来:她一定是越南人,我曾抽过的越南香烟上的字跟她写下的文字相类似。

  “就当她是越南人吧!”王育立即打电话给一位久未联系的越国归国华侨老陈,热心的老陈放下手头的工作来到派出所。看了少女写下的文字,老陈惊叫道:她就是越南人,4天前被骗到福州卖淫,趁着人贩子不在逃了出来。

  火速出击

  淫窝救出6名越南女

  见到会说越南话的“亲人”,这位少女才平静下来。她说,她名叫丽秋芬,今年18岁,越南守平省人,今年夏天刚从11年级毕业(相当于我国高中毕业),4天前被人贩子拐至福州市,关在一幢高楼内,每天被送至一家酒店强迫卖淫,稍有不从就被殴打,另有6名女子也被关押在同一地点。

  上午11时许,王育带着5名民警将受害少女送上警车寻找她被关的地点,翻译老陈陪在少女身旁,询问高楼所在地点。由于受害者才到福州市4天,对福州地形并不清楚,她说只记得关押地点是一幢高层建筑的10楼套房,有一条长长的走廊,来的路上有一棵大榕树,乘坐出租车计价表上显示为“7元”。

  根据相关线索,民警们确定受害者所说大榕树是省政府门口的大榕树,于是就沿华林路、铜盘路、鼓屏路三个方向寻找,并一路启发受害女回忆关押点四周有什么标志。

  半个多小时过去,经一路辨认,受害女否定了华林路和铜盘路为关押点。当警车开到鼓屏路贤南公寓前,受害女大叫说“就是这,就是这栋高楼”。

  当民警带着受害女来到贤南公寓大楼的楼梯口时,受害女熟悉地带着民警,穿过少女所说的“一排长廊”后,受害女在“10-514”房门口停下。经过侦查后,民警让受害者敲门,打开房门,屋里的一男两女被突然而至的警察吓得目瞪口呆。

  经当场突击审查,该男子交待另外的几名越南女子在乌山路一桑拿场所“上班”,并交待了她们的工号,住在套房内的两名女子也均来自越南,其中一名叫阿兰的女子跟人贩子“阿友”(广西人)关系暧昧,被拐后没有从事卖淫,而是负责照看被拐女食住。

  民警立即赶至桑拿场所,在员工休息室里救出了另4名正等着“上钟”的被拐越南女子。

  越境路线

  越南女乘竹排越境

  鼓楼刑侦大队重案中队的细致审查,揭开了越南女子如何被拐骗,又如何被迫卖淫的内幕。警方经审理查明,这些越南女子分三批被拐来榕,分别被人贩子“阿友”、“阿云”以5000元价格从广西买走。

  今年刚满20岁的被拐女“李氏香”的笔录道出了“招收———越境———拐骗———卖淫”一条龙的拐卖越南女子胁迫卖淫的网络。今年10月20日,小李闲着无聊,一个人从雄来省乘车到中越边界的“芒街”上游玩时,路上碰上了一名叫“阿云”的中年妇女,“阿云”主动上前搭讪,得知小李无事可做后,“阿云”说可以带她来中国找工作,路上费用及中介费等赚到钱后再还。小李经不起诱惑欣然前往,两人随另一批越境者乘车来到中越边界的一小河处,乘上竹排,数十分钟后就抵达我国的广西东兴市,然后再乘坐大巴来到福州。

  到达福州后,“阿云”就让她住在贤南公寓内,由一个叫“阿友”的看管,并胁迫她到桑拿场所卖淫。至被解救后,她才还清了5000元中介费及2000多元伙食费等。

  “阿兰”因为与“阿友”的关系暧昧,因此对于拐骗手法她也知道不少。她说,一般是由在中越边境能讲普通话的越南人或在边境做贸易的归国华侨,负责在越南境内招收20岁以下的少女,以介绍高薪工作为由,偷渡到广西,在中越边境以5000元左右的“中介费”卖给广西当地的人贩子,再由人贩子带至广东、福建等地的色情场所,胁迫从事卖淫或色情按摩等。

  警方还从桑拿场所里带走了负责安排越南女子卖淫的“妈咪”赵某,这名来自黑龙江的年轻女子,因涉嫌容留外国籍妇女卖淫罪已被批准逮捕。

  走近被拐女

  每天接客三四次

  警方称,这些被拐骗来榕的越南女子,其中的两名女子表示自己是自愿从事卖淫活动,当丽秋芬带着警察到桑拿场所解救她们时,还被这两名女子责备了一番,说“这么傻跑去报警,断了她们财路”。而记者从广西警方通报的越境案件中获悉,因国内发达城市经济较好,一些越南女子纷纷偷越边境到我国从事卖淫等,再将卖淫所得汇回家。

  来自越南守平省的黎某今年21岁,来到福州后,一天被迫卖淫三四次,每次所得的卖淫款除被“桑拿公司”拿走一半以上外,剩下的钱均被人贩子“阿友”拿走,她们每天只有20元的零花钱,阿友告诉她们钱先由他保存,等回国后再带回。

  黎某描述了一天的卖淫生活:每天中午在家吃完饭后,由阿友用车送至桑拿城卖淫,下午5时许,阿友再用车把她们接回暂住处吃饭,吃完饭后又送往桑拿城,次日上午8时许再接回暂住处,回家后这些越南女还得在笔记本上记录当天的卖淫次数、数额,再由阿友跟桑拿城结算。

  黎某说,刚被拐骗到福州时,阿友就威胁她们说如果被警察抓到,不许说是越南人,只能说自己是中国人,并威胁说“否则会被打死的”。

  在遣送7名越南女子之前,警方带着她们到医院作了体检,所幸她们都没有染上性病,经过24个小时的颠簸,她们被送至广西的中越边境遣送站等候与越南方面交接。对这起跨国拐骗妇女卖淫的幕后组织者,目前警方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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