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云南校园安全管理新规出台 重大事故追究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15:48 春城晚报

  省教育厅昨日出台了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规定,要求一名副校长和副园长具体负责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案件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省教育厅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实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内部安全管理负责制,建立专职或兼职的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队伍,严格实行门卫、值班、巡逻、
消防、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和解决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聘用人员、临时工的准入资格审查,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事件的发生,定期检查、维护、维修中小学和幼儿园基础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李惠民)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电影《天下无贼》公映
杨振宁登记结婚
健力宝事件资本谜局
意甲在线足球经理游戏
年底多款国产新车上市
网友幽默汽车贴图欣赏
经济适用房该怎么买
精彩家装图片选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