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230万 不谈“性贿赂”(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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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1:2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 晨报讯深圳消息昨日下午,深圳市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通报了安惠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现已查明,安惠君在1996年至2003年任深圳罗湖公安分局政委、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受贿总计230余万元。鉴于安惠君已涉嫌构成犯罪,深圳市纪委昨日将安惠君全案移送深圳市检察院,与安惠君案同时移送的还有罗湖公安分局指挥处处长廖汉平贪污公款和受贿案、福田公安分局副局长刘仁成任罗湖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期间受贿案。 深圳市纪委在通报会上指出,安惠君案源于群众举报罗湖公安分局个别民警在办案过程中收受贿赂,深圳市纪委自今年8月2日对该举报着手调查,从中发现安惠君在罗湖公安分局任内多次受贿的重大线索。 经查,安惠君在1996年至2003年任内,多次收受多名有关人员所送钱物,计有人民币167.8万元、港币54万元、美金1000元、实物折合人民币5万元,所有款项折合人民币超过230万元。深圳市纪委在通报会上就此指出,安惠君确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并涉嫌构成犯罪。 在深圳当地政府部门未正式公布前,安惠君案在国内外已闹得沸沸扬扬,其敏感话题在于安惠君涉嫌接受部下“性贿赂”,安惠君此间被指与多名男下属有染,国内还有媒体就此进行详细报道,说安惠君个人生活糜烂,多次以出外考察的名义,指定年轻英俊的男下属单独跟随她外出,其间向下属作出性暗示。如顺其要求,回深圳后将迅速升迁;反之则升职无望。 通报会当日,现场记者就此求证此事,深圳市纪委官员未做出否定反应,只说“现在还不好谈”,然后快速离开通报会场。 (刘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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