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紫阳沉船事故续:船主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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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1:46 新京报 | ||||||||
本报讯 陕西紫阳县昨日召开公捕大会,对包括“12·17”沉船事故船主在内的5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逮捕,包括这起沉船事故船在内的4条报废船也被集中销毁。 12月17日下午3时40分,船主沈大春驾驶自己的木质机动船在向阳码头载放学的学生回家。当船行至距瓦房码头60米处时,该船沉入水中,船上学生及沈大春全部落水,10名学生溺水死亡。
经查,该船体严重破旧,船头下方及底板有一裂缝,且当时船上严重超载,导致河水从裂缝迅速渗入船舱,学生发生慌乱,部分学生涌向船头,致船体向左倾斜,船舱内大量进水。紫阳县地方海事局曾在10月25日责令其停航整改,但沈大春未按要求停航整改。沈大春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 紫阳县有关部门昨日还对包括“12·17”沉船事故船只在内的4条报废船只进行了集中销毁。《华商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