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拟设立(2004-12-31 5:0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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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5:05 重庆晚报 | ||||||||
据国务院办公厅提交十届全国人大第十三次会议的“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纠正情况的报告”,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已向国务院报送《关于设立证券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的请示》,新股申购冻结利差资金,拟将作为证券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来源之一。 (新华社)
点评: 该条重大利好虽然只有一句话,但这是国家首次为投资者直接设立补偿基金,且是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三大部门联合发布,是体制上突破。 (上海证券)网络编辑:翁正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