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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签不能乱写“鲜”字(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7:12 潇湘晨报
食品标签不能乱写“鲜”字(图)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定于2005年10月1日实施,新标签有利于避免企业利用模糊标签浑水摸鱼。比如新“国标”明确了生产日期的定义,规定食品形成最终产品的日期才叫生产日期,最终产品即指完成了全部生产工序的产品。另外,其有关实施指南指出,“凡是加工食品就不存在‘鲜’”,并要求凡是加热过的食品,其标签上一律禁止使用“鲜”字。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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