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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社区建设有了新“杠杠”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7:17 大众网-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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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武宗义 实习生 王阳 报道

  本报济南讯今后在进行撤村建居(社区)时,必须先对原村民所有的集体资产进行改制,然后再划分和组建新型社区体制。这是记者从日前闭幕的全省社区建设和党建工作会议上获得的信息。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省共组建新型社区4200个,基本完成了社区体制在城区和县级市中的全方位覆盖。但与此同时,全省社区建设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为此,我省决定在进行“村改居”的同时,积极推进集体资产改制。原则上只有进入城区规划区域范围、非农业人口比例超过农业人口比例,或村民的主要生产方式、主要生活来源不依靠土地,确实具备“村改居”条件的,才能由村委会改建为社区居委会。坚持先改制后改居的原则,今后,凡撤村建居(社区)时,必须先对原村民所有的集体资产进行改制,然后再划分和组建新型的社区体制。改制时,要先对原村民所有的集体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制定改制方案,交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组建股份制公司,将经营性资产确权量化到村民个人。已改建社区而集体资产未改制的,要加紧改制,交原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组建股份制公司或集体资产管理中心管理或运营。

  为防止社区事务行政干预太多,我省规定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身应完成的行政性任务,不得硬性摊派到社区。凡部门的工作进社区,都要经过区一级政府批准,改变目前社区牌子多、会议文件多、考核评比多的状况。社区建设经费,以财政投入为主,同时通过“费随事转”、开展有偿服务、社区捐助等争取社区资金支持,形成多元化、良性的社区建设投入机制。编辑:李辉【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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