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性贿赂女局长贪污2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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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8:29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电昨天,深圳市纪委通报了安惠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纪委查明安惠君收受钱物共计人民币167.8万元、港币54万元、美金1000元,实物折合人民币5万元,共计受贿230万。这些数字比早先公布的受贿人民币31万元、港币4万元的数字大出许多。对于“为何没有提及性贿赂”这一问题,深圳市检察院则称:安惠君接受性贿赂不属侦查范围。 深圳市纪委的通报说,现已查明,安惠君1996年至2003年在任罗湖公安分局政委、局
此前,有报道称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原局长安惠君,涉嫌受贿数额可能高达数千万元。一些报道还引用了相关人士的说法,称“安惠君个人生活糜烂,甚至接受男警员的性贿赂。”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但是,在昨天的通报会上此一说法未被提及。 在回应“何以没有涉及性贿赂”一事,深圳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处长潘晓解释说,检察机关只调查贪污受贿行为,“是否涉嫌性贿赂不属检察机关侦查范围。” 安惠君1955年3月出生于河北省定县,大学本科文化程度。1993年10月在深圳市罗湖公安分局挂职任副局长,1994年7月正式调任罗湖公安分局副局长,1995年9月任罗湖公安分局政委,1997年11月任罗湖公安分局局长,1998年任罗湖区区委常委、区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分局局长,2003年6月任深圳市口岸办副主任(副局级)。(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