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实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 最高处罚数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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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8:4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31日电新闻晨报消息,从明天起,《浦东新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行政单位首次面临责任追究。今后,10大类共73种行政过错行为将受到1000元至数万元的罚单。 浦东新区监察委副主任王永伟表示,此次修改实施的暂行办法由该区人事、监察、法制三部门联合制定,总结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10大类共73种行政过错行为,规定了责
此外,暂行办法还首次附加了经济处罚,对责令辞去领导职务的行政过错责任人,经济处罚可高达数万元。同时首次提出行政执法单位有过错的,也要实行责任追究。(毛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