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引发血案 砍伤两人锒铛入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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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9:04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黄永锐)因为不愿离婚,心胸狭窄的马某某持刀行凶,连续砍伤了岳母、妻姐二人。日前,马某某被贺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犯罪人马某某是贺兰县金贵镇江南村的农民。今年年初的一个晚上,马某某因其妻丁某某与他闹离婚不回家,加之身体有病,越想越气,遂产生报复岳母一家的念头。他从家里拿上菜刀,带上事先准备好的汽油和火机,连夜到贺兰县金贵镇新渠村,在岳母马凤英家院
经法医鉴定,受害人马凤英为开放性颅脑损伤失血性休克,系重伤。贺兰县人民法院判马某某犯故意伤害罪、放火罪未遂,数罪并罚之下,马某某将在狱中度过7年的悔罪生涯。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