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公安局提拔所领导须有社区经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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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9:06 公安部网站 | ||||||||
近日,西安市公安局对基层派出所领导职位配备提出新要求,今后要当派出所领导,必须得有社区警务工作经历。 据了解,西安市局目前共建有警务室548个,配备社区民警703名,建立治安值班室1718个,组建人民调解委员会546个,在41个小区建立了人防、物防、技防的全方位安全防范系统,特别是“天网”工程的实施,使社区警力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
西安市公安局要求全市各分县局今后在配备基层所领导时,提拔对象必须有社区警务工作经历,年终立功受奖也要向社区民警倾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奖励和提拔使用社区民警的重要依据。(张倩韩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