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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一女出纳挪用公款狂赌“六合彩”被判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9:19 桂龙新闻网

  广西柳州市驾鹤百货大楼女出纳员蓝玉萍挪用单位42万多元,狂赌地下“六合彩”,12月27日被柳州市鱼峰区法院一审认定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在2004年初的一天,现年47岁的蓝玉萍由于经不住一个“好朋友”相劝而迷上地下‘六合彩’,并一发不可收拾,从开始的几十元、几百元到几千元下注,赢回来的钱还不够还“上线”的“手续费”。转眼间,家中10万多元的存款就被她输了个精光。为了扳回本,
蓝转而打起了单位公款的主意。

  按照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单位用款是由蓝玉萍填好支票,再由会计审核后盖上财务专用公章,方能到银行取款。可是,会计过分信任蓝,平时直接把公章交给蓝保管。这给蓝大肆挪用单位的公款创造了便利。就这样,为了参与赌博地下“六合彩”,蓝先后47次把“黑手”伸到单位账户里私取公款,总共输光了她挪用来42万多元公款。5月13日,蓝所在单位在核查时发现,账户上的40余万元去向不明。5月18日,单位即向鱼峰区检察院报案。蓝眼见事情败露,当即在家里开煤气企图自杀,后被检察机关抓获并及时抢救脱险。在侦查人员的教育下,蓝主动供述了犯罪事实,但被她挪用的公款,司法机关已无法追回。

  鱼峰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蓝玉萍犯挪用公款罪,向鱼峰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庭审中,蓝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无异议,并当庭念她亲自写下的一份长达3000多字的“悔过书”,令旁听者深受教育。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蓝玉萍身为股份制企业财务人员,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资金挪用于赌博的非法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被告人蓝玉萍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欧阳九林邓苏勇)

  来源:新华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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