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束“湘警”“湘O”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9:32 北京日报 | ||||||||
据新华社长沙12月30日电 湖南省公安厅28日颁布《湖南省警车使用管理四条禁令》,并宣布从2005年1月至6月,开展为期半年的警用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据《长沙晚报》报道,四条禁令的内容为:一,严禁为非政法机关申领警车牌证或转借、挪用、套用警牌。二,严禁在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滥用警灯、警报器或闯红灯、越禁行线、强行超车、逆行、越压双黄线。违者依法予以记分、扣证;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网络编辑:李亚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