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当天车主可领奖励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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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10:11 金羊网-新快报 | ||||||||
明年起市区摩托车提前报废将获补偿奖励 新快报讯(记者 牟晓翼 实习生 钟秀丽 通讯员 交宣)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交警支队获悉,从明年1月5日起,市区摩托车提前办理报废或者迁出市区,将得到市政府一定数额的补偿奖励金。
作为市政府“限摩”工作的配套业务,广州市摩托车提前报废办理中心(简称办理中心)从2005年1月5日起正式对外运作。办理中心为提前报废摩托车的车主提供“一站式”服务。市公安局、市公路局(养路费)、市政园林局(路桥年票通行费)、市地税局(车船使用牌照税)等单位也将派员进驻办理中心,车主只要将符合提前报废条件的摩托车交到办理中心,当天就可以领到市政府给予的补偿奖励金。中心设在天河路33号,原车管所旧址,咨询电话:37601259、37602227。 据悉,办理提前报废摩托车的车主在得到市政府补偿奖励的同时,车主当年多交纳的公路养路费、路桥年票通行费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等费用都能在办理中心一次性领回。但车主往年欠交上述税费,须补交所欠税费后才能办理提前报废手续。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