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取证动用摄像机 大年夜重点取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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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10:19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戴宇)春节期间将动用摄像机、照相机对主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取证。昨日,记者从主城区2005年禁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主城区内明年将继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部门将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摄像机取证违规燃放
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在会上表示,2004年春节期间,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53起,致使5人受伤。由于违规燃放时段一般集中在大年三十晚上10点到大年初一凌晨1点,而且大多数都是在自家房屋的阳台、窗户、楼顶燃放,查处取证比较困难。针对这些情况,我市明年将集中各种力量,采用摄像机、照相机等设备对违规燃放行为进行取证。 明年节日期间,我市还将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货物仓库及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公安机关将在进入禁放区的交通要道设立“烟花爆竹临时检查站”,加大对进入禁放区的烟花爆竹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力度,从严查处非法携带烟花爆竹和危险物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堵住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我市的禁放区域。 发生事故追究领导责任 除夕之夜,各禁放区政府还将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公安机关执法。届时,市政府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各区开展禁放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情况。凡禁放工作不落实,因违规燃放而发生重大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市政府有关人士表示,在《禁放条例》未经法定程序修订之前,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任何人都不能根据个人的意愿实施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凡是在禁放区内举行国家、地方大型庆典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的,必须报重庆市人民政府审批,组织、燃放单位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防爆燃事故的发生。 中小学校开展禁放教育 本报讯(记者戴宇王洋)烟花爆竹吸引的主要人群是未成年人,而最容易被爆竹炸伤的也是未成年人。针对这种情况,市教委将在明年春节放假前在各中、小学中开展禁放教育,切实贯彻《禁放条例》。 据介绍,全市各中、小学校都将在学生中开展一次禁放教育,并广泛开展“致广大家长一封信”的活动。同时,还将加强学校周边的安全防护工作,严禁学生和烟花爆竹贩卖人员在学校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此外,各级各类学校将充分利用班会、墙报、闭路电视等方式加强对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安全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