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粤签公务员交流协议 明年互派公务员实习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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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10:2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31日电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和广东省人事厅刚达成公务员交流协议,30日在广州正式签署《广东省和香港两地公务员实习交流活动协议书》。根据协议,从明年起至二○○六年底,粤港每年将安排约十五名公务员参与实习交流,派驻期三到六个月。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王永平指出,继上海、北京和杭州等城市后,广东省是首个与香港达成公务员交流计划协议的省级政府,计划将于明年展开,先在广
王永平认为,交流的目的,是要让两地公务员扩展视野、交流彼此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以及加强香港特区政府和参与有关计划的内地省市政府的伙伴关系,并增进彼此更紧密的联系。这次签署的协议规模最大,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