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关于授予沈阳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的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10:22 北方热线网

  环发[2004]178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你市申请和辽宁省环境保护局推荐,经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组考核、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示和审定,现决 定授予沈阳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并表示热烈祝贺。

  希望你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坚持高标准 ,严要求,不断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问题,持续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发挥好国家环境保 护模范城市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元旦节
元旦和弦铃声专题
棋魂
千年棋魂藤原佐为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