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对外国人放宽签证签发次数和期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10:36 钱江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获悉,杭州市已开始实施公安部颁发的《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工作规范》和《外国人口岸签证工作规范》(以下简称两个规范),2000年2月18日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签证工作规范》同时废止。 两个规范实施后,手续大幅简化,外国人今后申请延期、加签、变更,均按重新申请予以审批和制作,统一称为“申请签证”或者“申请居留许可”;对符合居留条件的外国
规范同时放宽了签证签发次数和期限。如对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父母及未满18周岁子女来华探亲申请L签证,可以签发有效期6个月或者1年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签证,签发次数不限。 金晓琼 胡建 陈雷 柏建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