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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3名住户起诉养殖业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10:42 新文化报

  央视《今日说法》关注本报“居民楼顶养蛤蟆”报道

  新闻提示

  白山市八道江区红旗街一栋福利综合楼楼顶约1300多平方米的公用面积被开发商卖给他人变成养殖场,上面不但有蛤蟆、鱼和果树,还种上了水稻,楼下住户的房屋因漏水长了
绿毛,家具变形。虽然白山市建设局多次要求其限期整改,但一直未得到解决。12月20日,白山市建设局作为该事件的执法主体,已经对该楼的开发商和养殖场的张先生一起进行了行政处罚,并于12月27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另悉,该楼已竣工两年了,却一直没有通过验收。

  本报通化讯(记者卢红)12月29日,张先在被白山市建设局申请强制执行后,又接到该楼3名住户的诉状。针对3名住户的诉讼请求,张先生已聘请了律师准备应诉。据悉,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组看到本报报道后,也于昨日清晨赶到白山。

  在这起纠纷中,张先生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据张先生讲,住户家中潮湿并不是因为他在楼顶开养殖场,可能是楼房施工的质量问题,他选择在该楼顶办养殖蛤蟆基地,也是当时开发商极力劝说的结果。当时双方都签订了协议,所有施工程序都是按正规设计院设计的图纸施工的,为避免给住户造成影响,他还专门对防水进行了处理,同时林业部门也专门到他的养殖现场进行了踏查,认为符合养殖标准,并下发了养殖许可证。没想到他投入大量的资金和精力后,竟出现这样的局面,如果真的被强制拆除,将给他造成5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张先生聘请的律师称,造成该纠纷的原因很多,涉及到许多部门法规。该事件也透视出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方面的弊端,例如,张先生的养殖基地是经过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发证的,白山市林业局在报纸上发出公告,撤销张先生的养殖许可证就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对此,张先生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张先生除了开始准备应诉外,还将着手准备对给他造成损害的相关部门提起诉讼。《买下楼顶既养蛤蟆又种水稻》追踪 新闻编辑: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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