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补充说明 兼职者可享工伤双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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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10:59 江南晚报 | ||||||||
本报北京消息 职工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时,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哪个单位出了工伤,就由哪个单位依法承担责任。劳动保障部近日对《工伤保险条例》的8处规定作出补充说明,旨在更全面地保护职工利益。 《工伤保险条例》是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此次劳动保障部对其作出的补充说明,还包括以下方面:除正常上下班途中以外,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出车祸也应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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