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承包证书收费有了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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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11:06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
本报讯 12月13日,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发文,公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工本费的收费标准。 通知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承包农村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除依照收费标准收取5元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费单位应实行收费公示,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费。收费前,收费单位应出示《
(本报记者张波王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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