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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首批公职律师上岗 帮助杜绝政府违法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11:1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31日电成都商报消息,昨日下午,成都市司法局向7个市级机关的14名公务员颁发了公职律师执业证书。成都市司法局局长沈有春称,建立公职律师队伍,有利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昨日下午3时过,省、市司法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向首批公职律师颁发了执业证书。据了解,今年下半年,成都市司法局决定试点公职律师,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市司法局
审核、四川省司法厅批准等一些列程序,首批最终确定14名公职律师。据悉,首批公职律师来自成都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经贸委、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7个机关,其中成都市工商局占了7人。

  据悉,公职律师的职责范围主要包括:为本级政府或政府部门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按要求参与本级政府或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工作;受本级政府或部门委托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代理本级政府或部门参加诉讼、仲裁活动;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提供法律援助等。“建立公职律师队伍,利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沈有春称,公职律师的参与可以预防、杜绝政府违法,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国内一些省市已纷纷试点,成都还将进一步扩大公职律师队伍。

  沈有春介绍,公职律师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政府公务员又是执业律师,但他们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兼职。

  成都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刘申明介绍,律师队伍分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军队律师等4类。其中,社会律师是辞去公职,面向社会从事开展有偿法律服务的律师;公职律师身份是公务员、主要从事本级政府或政府部门的法律事务;公司律师是企业职员,主要从事本公司的法律事务;军队律师是在役军人,主要从事军队的法律事务。后3种律师都不得面向社会开展有偿法律服务。目前社会律师占主体,其余3种律师在逐步建立之中。(黄庆锋梁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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