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公安分局局长安惠君卖官受贿落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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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16:40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深圳12月30日电(记者李桂茹)30日,深圳市纪委通报了该市人大代表、罗湖区公安分局政委、局长安惠君严重违纪违法一案:1996年~2003年,安惠君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多人所送钱物,共计人民币167.8万元、港币24万元、美元1000元、实物折合人民币5万元;同时在车辆采购和工程招投标中,先后收受供应商和承包商所送港币共计30万元。深圳市纪委已于30日将安惠君一案全案移送检察机关。这些已查明的受贿金额比较早前深圳市检察院向市人大提请许可对安惠君采取强制措施时,所公布的受贿人民币31万元、港币4万元
在12月27日召开的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上,深圳市检察院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提请许可对安惠君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中说:经侦查,安惠君在1995年12月~2002年12月任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副局长、局长期间,确有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的犯罪事实。 在查处安惠君一案中,还查实了罗湖公安分局指挥处处长廖汉平贪污公款和收受贿赂的问题;福田公安分局副局长刘仁成在任罗湖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的问题。鉴于廖汉平、刘仁成已涉嫌构成犯罪,深圳市纪委已将他们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