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位农民工要回“血汗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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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1日09:41 齐鲁晚报 | ||||||||
本报泰安2004年12月31日讯(记者闫秀玲通讯员李健)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的于传安等20位农民工辛辛苦苦在泰城某建筑工地打工,工程结束,承包该工程的项目经理却拒不支付拖欠的工钱,经多次讨要未果,他们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昨天下午,经过泰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两天的工作,他们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12月28日,20名农民工来到泰安市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他们于2004年9月份到泰安
但第二天本已明朗的事情又突生变故,孙某以工程质量有问题、工具丢失、影响工期、违反协议等理由要求农民工包赔其损失。20位农民工的汗水和劳动立马“缩水”,事情又陷入了僵局。执法人员冒着寒风再次来到该工地进行调查,通过对相关监理人员进行了解,这20位农民工所干工程个别地方虽有瑕疵,经过及时修补没有影响工程质量,也未影响工期。执法人员让该项目部承包经理孙某出示农民工领取建筑工具未还的证据,该承包经理也提供不出。据此,执法人员认为,该项目部拖欠20位农民工工资情况属实,责令该项目部立即将所欠工资于30日15点前送到泰安市劳动监察大队。12月30日下午,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于传安代表20位农民工从孙某手里拿到了1.5万元“血汗钱”。 据劳动监察部门负责人表示,年关将至,又到农民工讨薪时。目前泰安劳动保障部门和各市一样正在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工安心过年。劳动监察部门代表国家执法,具有强制力。如果农民工遇到拖欠工资的问题切勿采取极端行为,及时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是最简捷和方便的维权途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