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从1月1日起乡镇机构编制改由省统一管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1日11:02 新华网 | ||||||||
新华网武汉1月1日电(曾润、李鹏翔)从2005年1月1日起,湖北省乡镇机构编制将由县市区管理改为省统一管理。今后,除中央和省另有规定外,各乡镇不再新增人员编制。 据了解,湖北省乡镇机构编制由省统一管理后,各乡镇内设机构、行政事业编制总额、领导职数由各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方案,报市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再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各地执行。乡镇机构编制实行总量管理。
湖北省委、省政府要求,各乡镇实行定编定岗到人,机构设置、行政事业编制数、领导班子职数、上岗人员、编外人员、统发工资人员名单等要对外公示。组织、人事、编制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严禁超编、超职数配备乡镇领导干部和调配聘用工作人员。(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