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收受巨额贿赂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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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1日11:19 扬子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2004年12月31日上午,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周宁县委书记林龙飞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林龙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林龙飞非法收受该县68名党政干部以及3名包工头贿送的钱财,共计人民币236万余元,林龙飞还有价值212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林龙飞任县委书记期间,通过收受礼金、赌博等方式敛财共计人民币11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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