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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杀害派出所所长的主犯一审被判处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1日17:48 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1月1日电(莫柳琴、王勉)广西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杀害武宣县东乡派出所所长刘瑞军的罪犯潘保贞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1月27日上午,武宣县东乡镇禄库村妇女韦荣娥路过被告人潘保贞家门口时,两家因过道纠纷早有积怨,潘保贞便辱骂并殴打了韦荣娥。韦荣娥的丈夫潘灼练不服,打电话到武宣县公安局东乡派出所请求民警处理。

  东乡派出所所长刘瑞军接警后一人到达案发现场,表明身份后要求被告人潘保贞及韦荣娥家人到派出所接受处理,被告人潘保贞以要做工为由拒绝,并当场谩骂刘瑞军。刘瑞军便做潘保贞的思想工作,潘不听,反而拔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指着刘瑞军,扬言要捅人。刘瑞军掏出手枪朝天开了两枪,警告潘保贞放下凶器到派出所接受处理,被告人潘保贞趁刘瑞军不备,持刀朝刘瑞军的胸部猛捅一刀。刘瑞军抢救无效当天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潘保贞因与他人发生通道纠纷而故意殴打他人,在公安民警前来处理过程中,不仅不听从公安干警的处理,竟持水果刀朝公安民警行凶致其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杀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完)(责任编辑: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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