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借款情况将载入档案 安徽出台贷款实施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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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1日22:10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1月1日电(汪雷)学生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如何还贷?安徽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四部门日前正式发出通知,明确了安徽省高校学子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细则。 贷款如何申请?学生在校期间实行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的办法,学校可以分批次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借款学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安徽省高校
贷款如何还贷?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应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后,学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贷款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经办银行应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息。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签订还款协议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办银行进行审批。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后1年内,可向经办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经办银行应予受理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经办银行应允许有条件的借款学生提前还贷,并按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得加收除应付利息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另外,对于国家助学贷款,安徽省的经办银行、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及各高等学校将共同建立学生还款约束机制。 经办银行将建立有效的还贷监测系统,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将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各普通高校将建立本校借款学生的信息查询管理系统。借款学生毕业时,学校应将其贷款情况载入学生个人档案。(完)(责任编辑:罗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