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解铝等商品取消出口退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2日10:03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从 2005年 1月 1日起,我国将取消电解铝铁合金等商品的出口退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说,经国务院批准,自 2005年1月1日起(具体执行时间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取消电解铝铁合金等商品的出口退(免)税政策。这些商品包括:未锻轧非合金铝、未锻轧铝合金、锰铁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