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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海视野:公司高管人员为何挪用公司巨额资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2日10:18 法制日报

  公司高管人员为何挪用公司巨额资金刘俊海

  继创维、中航油事件之后,著名上市公司伊利又成了证券市场的焦点问题。伊利的“教父”式人物、董事长郑俊怀等五名高管因涉嫌挪用伊利饲料公司和总公司巨额资金被刑事拘留。与创维数码事件不同的是,伊利事件发生在内地,而创维事件发生在香港,但二者的共性都在于涉嫌挪用公司巨额资金。

  那么,董事长等公司高管人员为什么偏偏喜欢挪用公司的巨额资金?为何不反其道而行之,把自家的大笔财产挪到公司里面去呢?原因很简单,这些高管对金钱有一种特殊的狂热和痴迷甚至达到了不择手段、甘冒绞首危险的地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董事长完全可以通过合理的薪酬体系(包括年薪制、个人持股、股票期权等合法途径)获得不菲的个人收入,也可以享受优秀企业家的社会荣誉,可谓名利双收。该知足了。该珍惜了。既然违反诚信规则,不愿作君子,或者甘当梁上君子,早晚免不了牢狱之灾。

  挪用公司巨额资金的现象近年来屡禁不止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挪用者的所有权观念往往是一脑子浆糊。要么把公司财产所有权理解为董事长的个人所有权,要么理解为控制股东的所有权,似乎“我即公司,公司即我”,惟独淡忘了公司这一真正所有权的主人公,至于其他中小股东的剩余财产所有权更是抛掷脑后。殊不知,董事长只不过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而已,公司的财产在未经合法程序以薪酬或者股利形式进入董事长个人腰包之前,仍属于公司的财产。

  其三,上市公司高管违规成本太低也纵容了高管们的挪用公司资金行为。例如,挪用公司资金罪的法定量刑幅度较之于盗窃巨额财产要轻得多;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维护当地的地方利益(如税收利益、政绩利益)而袒护和纵容上市公司高管的违法行为;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部门还没有形成信息共享的快速联动执法机制,致使一些本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仅被追究了行政责任。ST啤酒花董事长艾沙由夫、ST南华董事长何竟棠等上市公司高管卷走巨额资金,然后仓惶外逃等案件也起到了消极的样板作用。

  其四,大股东控制下的董事会缺乏对公司“一把手”董事长的有效监督机制,公众股东和新闻媒体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也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致使公司高管挪用公司资金行为有恃无恐。在伊利案件中,早就发生了公司董事会与某独立董事之间的笔墨官司,董事会忙于与其独立董事展开辩论,而忽视了对董事长的监督。其实,董事长根本就不是公司的“一把手”。因为,最高权力决策机构是股东会而非董事长。但从伊利独立董事风波开始,社会公众开始慢慢关注伊利公司面纱背后的某些神秘故事。当然。公司高管何时挪用公司资金,挪用几何,公众股东和新闻媒体仍然知之甚少。

  现代证券市场必须牢固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既要强调发展,更要强调规范。发展是目标,规范是前提,诚信是基础。只有严格规范,才能换来证券市场的协调、可持续发展。遗憾的是,长期以来我们对于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发展问题谈得多、做的也多,而对规范的具体措施不仅过少,而且做得更少。可喜的是,对上市公司高管的强势监管已经拉开了帷幕。

  伊利事件再次说明,市场有眼睛,法律有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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