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女警因琐事杀夫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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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2日10:58 沈阳晚报 | ||||||||||
2003年12月5日凌晨3时许,兰州市110报警指挥中心接到一男子报警:“我被人捅了一刀,快来救我……”随后,110巡警迅速赶至现场,只见一浑身是血的中年男子奄奄一息。110巡警急忙将伤者送至医院抢救,这名男子终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名叫高彦明,将他捅伤致死的是比他大8岁的妻子何丽霞———兰州市某公安分局法治科警察。经法医尸检鉴定,高彦明的右侧胸部及背部连中两刀。 警方侦查证实,当日何丽霞因不满丈夫喝酒、回家晚等,与高彦明发生争执、厮打。期间,何丽霞盛怒之下拿出朋友送的一把藏刀,在高彦明的胸部及背部各捅一刀,何丽霞随即被逮捕。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何丽霞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于高彦明父母一并提出的45万元附带民事赔偿要求,经法院出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何丽霞亲属赔偿高彦明父母12万元。对于是否上诉,何丽霞当庭未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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