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律师向中国征集证据 反驳索赔败诉不当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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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2日11:2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2日电据京华时报报道,去年12月中旬,日本东京高等法院以“国家无答责”和“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诉驳回了刘面换等4名中国原慰安妇的上诉。 昨天,中国民间对日索赔发起人童增透露,日本参与对日诉讼的主要成员小野寺利孝律师近日发来求助传真,向他及中国人民征集相关证据,以反驳近年来导致我民间对日索赔连连败诉的“除斥期间”等不当理由。
小野寺利孝认为,“国家无答责”是明治时期的法律,对外国人能不能适用是个问题。而“除斥期间”这个理由,他认为中国战争受害人开始真正能够对日本起诉,是在1995年3月钱其琛发言后的事情,当时钱其琛明确表示民间索赔是与国家放弃索赔不矛盾的。小野寺利孝希望能找出当时刊登钱其琛发言的报刊。 童增表示,小野寺利孝预计将于本月底来京同他商讨有关诉讼证据问题。他还希望有相关证据的国人能提供出来。(王一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