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企业违规将被双重“锁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2日22:44 新京报 | ||||||||
建委工商共享建设企业信用资源,“被锁定”企业将被限制进入市场 本报讯 (记者谢炜) 从今年起,市建委与市工商管理局两政府部门将对部分“黑名单”进行联网共享,建设企业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不仅将在本行业内受到处罚,还将被工商部门“锁定”,限制其
据介绍,目前北京一些政府部门和银行系统都各自设立了本行业“企业信用系统”,一些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个人经核实后都会被记录下来,对其日后的经营活动形成约束。“但有的企业采取‘改头换面’的办法,在工商部门注册一个新公司重新进入市场,从而逃避惩罚。”市建委相关负责人称,此次市建委和工商部门对企业信用资源进行共享,在本市政府部门中还是第一次。 根据两部门达成的协议,今后,凡是不参加年检、拖欠民工工资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建筑企业,都将被市建委和市工商局共同记入企业信用系统。市建委和市工商局通过网络共享,可以共同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法人进行“锁定”,限制其进入市场或以成立其他新公司等形式进入市场。 此外,因北京市工商局已经与全国18个省市工商系统实现了联网,借用这份资源,市建委将与市工商局共同对外埠进京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信用跟踪,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外埠企业将限制进入北京建筑市场。 两部门还将从企业注册上就实现共同把关,以杜绝开发企业无资质经营。据介绍,今后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商系统注册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起3个月内,还必须到市建委备案,办理企业暂定资质,取得资质等级证书,否则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将自动失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