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并轨势在必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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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01:18 石狮日报 | ||||||||
据新华社1月2日电对于业内关注已久、但迟迟未进入实施阶段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改革,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日前表示,目前所得税并轨面临四大良机,机不可失,如果拖延改革,以后再找到这样的条件恐怕会非常之难,付出的代价也会大得多。 对外资企业来说,所得税并轨是增加税负,而增值税转型是减少税负,“一增一减”的税收环境,利于平稳施行改革;此外,今年已被明确为“改革年”,最高决策层下决心在
据悉,企业所得税的税法不统一是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存在的最主要问题,针对内资企业实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而对外资企业实行的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内外有别的税制、税率导致了税收负担差别很大。据测算,尽管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33%,但实际税负都大大低于名义税率,外资企业实际平均税负在13%左右,而内资企业实际税负在25%左右。内资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几乎是外资企业的两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