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上建鸽棚 平改坡受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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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09:06 东方网-文汇报 | |||||||||||||||||
编辑同志:
2号楼处在芙蓉江路和仙霞路十字路口,记者从芙蓉江路口往上看,由于已建成的山墙遮去了鸽棚的大部分,只看到小部分露出,而从仙霞路口向上看,鸽棚便一览无遗了。 记者与鸽主进行了接触,他强调“平改坡”工程于11月底已经完工了,说明有关部门对鸽棚已经认可,但“平改坡”工程联络员陈先生讲,因为工程队无权拆除,要等物业和街道做通鸽主的工作后,他们再来拆棚,彻底完成“平改坡”的收尾工作。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明确禁止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对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逾期未拆除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申请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 长宁区房地局第二办事处的谢先生告诉记者,仙霞路景观道路建设决不能留下遗憾,现在已由易达物业公司负责去做鸽主的工作,如果做不通,他们会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此事。 本报记者迟兴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