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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专家赞经适房新思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09:16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对于南京专家陆玉龙主任提出的“政府和个人共有产权房”的新思路,国家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高级经济师王珏林也认为它值得探讨和研究。前几天,借王珏林主任在马鞍山调研之机,晨报记者独家专访了他。 国家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 经适房新思路值得研究 王珏林说,政府的职能是要解决弱者的问题,社会主义国家政府更应该体现这点。现在城市贫困人群无房住的问题,是政府永远的责任,也是永远的难题。为解决这个难题,政府一直在出台各种方案,现在的经济适用房是其中的一个。这个方案的提出,是
在房改房已经解决相当一部分人居住问题的前提下,为破产企业的职工等人员解决房子问题。

  王珏林告诉记者,这个方案的初衷是为经济条件差的贫困人群提供低价住房,但是在具体实施中,由于城市太大、人员管理难、执行标准松懈等原因,在购买人员的资格审定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因为经济适用房与原单位的利益没有矛盾,即使不够条件,原单位在出据证明时也会盖章,这造成了目前经济适用房入住人员经济条件良莠不齐的实际。穷人还是继续无房住,反而一部分“富人”拿到了经济适用房。解决穷人住房的问题,现阶段并不是某一个政策的实行就能立竿见影的,但是政府应该一直把社会保障问题放在高度重视的位置上,每年真正为需要帮助的人群提供保障。

  对陆玉龙主任提出的“政府和个人共有产权”的建议,王主任表示此种建议有可取之处,值得研究和探讨,虽然每个人的观点都不可能是十分全面的,但敢于提出就是好事,如果能上升到南京市政协或人大议案的高度讨论,也是可以的。 中国民建南京市委员会秘书长胡乐涛

  共有产权制要进政协提案 胡乐涛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陆玉龙提出的‘共有产权房’是个很新的观点,这个观点体现了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思想,是一种制度上的创新。” 准备写进政协提案

  “产权制度的引入就是从法律上保护了产权人的利益,困难群体和政府同为产权人,因此双方的利益都得到了保障。而且这一制度创新,能解决一些现存问题,使经济适用房变得‘经济更适用’。”政协委员胡乐涛已会同其他几个委员,共同草拟了一份题为《引入产权共有制度,使经济适用房既经济更适用》的提案,并要在即将召开的两会上提交这份提案。 群居积聚有负面效应

  现在的经济适用房会不会成为将来的贫民窟,这是胡乐涛十分担忧的一点。他说,入住经济适用房的困难群体大多是收入少、教育低、年龄大、技能少、就业能力差的人群,这些人群居住在一起,他们心理上的不平衡和一些怨愤情绪可能会形成一种积聚效应,不仅不利于社会稳定,更加不利于这些人群的子女成长,可能会对他们子女的心理产生不良影响。 新思路不损困难户利益

  从一开始就引入产权制度,将来,政府和个人根据产权份额分配,有法律依据,公平公正,谁也不会吃亏。共有产权并不等于政府要从老百姓手中拿走什么,政府的产权份额对应的只是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补贴部分。胡乐涛认为,在产权份额的界定问题上,政府应该多让老百姓一点,就算让困难户得一些便宜也无可厚非。胡乐涛建议,政府也可以采用共有产权制度与现行制度并行的办法,让困难户自己选择。 南京仙林房地产公司总工程师胡晓琴 现有经适房制度拖累政府 胡晓琴是南京仙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总工程师,南京市一半数量的经济适用房都是他们公司建设的,对于经济适用房出现的一些问题,她感触颇多。 政府财政已难以承受

  胡晓琴告诉记者,到2004年底,南京市已落实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共有9个片区,可建住宅41万套。2002年以来累计竣工面积为257.82万平方米,已入住约2万多户,累计投资近40亿元,南京市财政免收土地出让金预计在40亿50亿元,实际上政府对此已经投入近90亿元。但是,目前经济适用房供需矛盾还很突出,而且南京中低收入家庭占全市家庭总数的70%80%,加上集体土地拆迁均以经适房方式安置,如果今后每年都要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建设和管理的成本将大大提高,政府财政也难以承受。 目前经适房经济不适用

  胡晓琴认为,从目前九个片区看,小区选址基本是远离主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薄弱,水、电、气、公交及学校、医院、商业设施配套滞后,而且周围产业比较缺乏,就业空间狭小,使得入住人群的生活成本增大,就业、就学都不方便,很难真正实现既经济又适用。 “共有产权制”有前途

  胡晓琴看到“共有产权房制度”的报道后,即认为这是个很新的思路,产权共有,滚动使用,能从某些方面对现有制度进行完善。这一制度如果建立,或许可以从思想观念上促使困难群体更加主动积极地去改变现状、脱贫致富。如果使用这一思路,政府就能将经济适用房选在近一点的地方,这样一来,交通和生活配套都便利了,政府要为小区配套的投资也减少了,而困难群体的就业机会也变多了,这样的房子才是既经济又适用。 记者走访 经适房空置出租变了味 前几天下午,记者来到了雨花台区的经济适用小区———景明佳园,看到距离马路比较近的“颂景苑”几栋楼房,可能是建设年代较久,所以几乎户户都有人居住。而位置隐藏比较深的“拾景苑”,房体较新。据记者观察,看到其中第6栋5楼以上都是无人居住的景象。

  一般来说,经济适用房是解决迫切需要住房的困难群体的居住问题,入住率应该是非常高,可是事实却并非如此。这不由得让人怀疑这些空置的经济适用房的房主,是不是都是没房住的“穷人”呢?或者说,这些人以低廉的价格买下这些房子,是否已经视之为一种投资?天色渐暗,记者还看到陆续有私家车开进小区,记者留心数了一下,整个小区大约几十辆小车停靠,这更让人怀疑这里居住的全是低收入人群?

  另外,新城置业的一位员工告诉记者,因为景明佳园距离他的上班地点很近,所以他以每月800元的租金在此小区租下了一个小套,房东在别处还有房产,这就更证实了当初这套房子,就不是卖给了“穷人”。如今这些人把房子用于商业投资,出租收取租金,滥用政府给予的援助。

  中低收入家庭选择经适房,在降低购房成本的同时,是以生活成本的提高为代价的,这样的经适房工程利于困难家庭的安居乐业吗?真正需要的人买不到或者不愿买,一些人却拿来作为谋利的工具,这种现象又是怎样产生的? 南京新城置业总经理市青联副主席伏虎 新思维符合地产发展规律

  就晨报连续报道的经济适用房问题,记者昨天采访了南京新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市青联副主席伏虎。作为一位房地产业的资深人士,他从地产开发和发展的角度,剖析了现有经济适用房制度操作过程中的某些弊端,并以新的角度解析了陆玉龙主任提出的“政府和个人共有产权”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制度。 入住的是否都是穷人

  伏虎说,现行的经济适用房制度对申请人员资格认定、申请手续等操作都过于简单,购房人名单也只是简单地在报纸上公布,注明姓名和住址,表面上说是让群众监督,但事实上由于缺乏贫困界定的基本资料,公众监督无从说起。这种缺乏透明度的简单操作方式,就容许了暗箱操作的可能和申请人资格认定猫腻的存在。 别成为“懒人”的温床

  伏虎对目前经济适用房的全部产权都归于业主所有的可能弊端,也从心理的角度进行了解析。他说房子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是一种很高的追求。现代人对购房、购车的追求,激发了人们不断创业、不断努力工作,为社会不断创造财富。而现在经济适用房的户主,他们用了比常人少一半的价格就得到了房子,而且可以继承,这就使得至少两代人的购房压力消失,这部分低收入者也丧失了创造财富的一个巨大动力。从这个角度来说,目前终身产权归属的经济适用房,很可能成了某些“懒人”的温床。 赞成“共有产权”建议

  “政府和个人共有产权”制度建议的提出,伏虎了解之后感到十分赞同,他以一个地产商人的缜密思维,从细微处做了一些展望。按照陆玉龙的建议,伏总认为一旦实施,政府提供的这种房产资源可以不断地优化配置、循环利用,最终可能达到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

  另外,伏虎认为一旦新建议实施,对已经入住经济适用房的人也只能是“老人老办法”,如果强行按照新的建议重新估算、分割产权,毕竟操作起来是不太现实。新建议是“亡羊补牢”,实施并不算晚,但对于已经被叼走的“羊”,也只能是忽略不计了。

  作者:马洪莉 高利平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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