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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返券”有内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09:41 齐鲁晚报

  新华社上海1月2日电如今在商界,“购物返券”已经形成了一套不成文的游戏规则,既能快速提升人气,又不让商家赔钱赚吆喝。近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细数了其中的奥秘。

  其一是商品定价的“99法则”。“购物返券”要求消费者购买的商品首先达到一定金额,通常为200元、500元、1000元等整数,然后给予相应数额的抵用券。以“满200元送30元

  为例,商家可事先将某件商品的价格调整为399元。那么,消费者如果想拿到60元的抵用券,就必须再掏钱买下另一件商品,否则优惠幅度就从原先的八七折(400元商品,送60元抵用券)一下子变成了九三折(399元商品,送30元抵用券)。

  其二是使用对象“抓大放小”。仍以“满200元送30元”为例。消费者拿到了30元抵用券,但却会发现,抵用券的使用范围已被严格限定。商场中那些单价为十几元、二十几元的小额商品几乎都被排除在外,而参加“购物返券”活动的商品价格动辄百元,甚至更高。所以,为了享受商家给予的这30元的“免费午餐”,消费者又要再多花一笔钱。此外,过时、滞销,甚至积压商品正好可以划入抵用券的指定使用范围,借机出售。

  其三是用抵用券购物“多不退、少要补”。商家在“购物返券”活动中一般都有规定,抵用券购物不找零头。譬如,消费者有100元的抵用券,面对单价分别为120元、80元的两件商品,通常会选择后者。原因就在于,消费者大多认为抵用券是“免费”得来的,所以宁可损失20元赠券,也不愿多掏20元现金购买价格高于抵用券面值的商品。因此,商家可以利用消费者的这种心理,把单价为80元的商品的利润设得相对较高,再加上不给消费者20元的找头,自然获利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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