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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合法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11:1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编辑同志:

  我在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打工,并签订有劳动合同。前不久,我得知企业已经好几年未给我缴纳社会保险费。我去找企业老板彭某,彭某说这是个人企业,没有义务缴纳。请问:彭某的说法对吗?

  河南杨志鹏

  杨志鹏同志:

  彭某的说法是错误的。该企业的行为已侵犯了你依法享有的社会保障权利,你可依法要求该企业补交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3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从而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能够获得帮助和补偿。你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职工,企业不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此外,《个人独资企业法》第39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未保障职工劳动安全,不缴纳保险费用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因此,你可要求企业补交保险费,还可向有关劳动主管部门反映,要求对其行为给予处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吴红军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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