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退役士兵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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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11:1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1.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的将如何免税? 答: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的,从有收入年度开始,3年内免征农业税。对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和
2.问:优惠政策对退役士兵户籍迁移做了哪些规定?与以往的政策有何不同? 答:目前退役士兵的安置去向基本上是“从哪里来,回到哪里去”,这次优惠政策规定,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县级以下城镇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应准予其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和相应证明办理落户手续,其家属和子女是农业户口的,允许办理“农转非”手续并随其落户。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地级以上城市落户的,按照当地的有关规定办理。各地在办理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及其随调(迁)配偶、子女落户手续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 ·韩天华·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