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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廉政保证金是该推迟还是取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12:22 人民网-江南时报

  作者:大丫山

  原定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杭州市下城区廉政保证金制度,因故已暂缓实施。新华社记者1月1日从杭州市下城区纪委证实了这一消息(据新华社消息)。

  据了解,杭州市下城区拟推行此举的核心内容是,以公务员的月薪为计缴基数,根
据工龄和行政级别的不同,每月从公务员的工资中按比例提取不同数额的资金,同时财政再按比例配套一部分资金,构成廉政保证金。如果公务员在工作期间不犯严重错误,退休后保证金全额发给本人;一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有贪污受贿、权钱交易等行为,根据性质严重程度扣发保证金。

  对于此举,笔者以为,从法律程序角度讲廉政保证金的实施名不正言不顺。

  将公家办公费用的经费,以廉政保证金的形式发放给私人,实质上是变相地提高公务员工资。公款成了私有财产,这也违反了现有的财政相关的纪律与制度。更要命的是,以往事实证明,许多贪官污吏在权力、名利、美色面前,砍头坐牢都不足畏惧,能贪的照样肆无忌惮地贪,能吃的照样处心积虑地吃,他们所获得的各色收入何止是一笔廉政保证金。事实上,如果一名干部都已沦落到了被严重警告、撤职乃至开除的地步了,其廉政保证金就算全额扣除,都已于事无补。

  相比之下,有一点值得注意,在廉政保证金制度下,一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碌碌无为的干部却可以大有作为。笼络人情,奔走关系,分层分享廉政保证金,这样一来,不知有多少根本没有资格享受廉政保证金的干部将照样享受,各种变相套取廉政保证金的结果是国家亏本,百姓吃亏。

  一言以蔽之,廉政保证金制度用于反腐倡廉很大可能是剑走偏锋,得不偿失,给笔者的感觉是旅客们在旅店吃饱喝足之后再打一包。而要想从根本上遏制腐败,还须从其他方面入手。因此,廉政保证金制度不是该推迟,而是彻底地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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