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拆除侵权“大气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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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15:1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上海首例影响眺望权纠纷一审判决 本报上海讯 上海市民赵先生诉上海商城西侧裙房楼顶“大气包”影响他家的眺望权一案,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拆除架设该楼西侧裙房楼顶高约十余米上半部为弧形的“白色充气穹顶。据悉,该案为上海首例影响眺望权案。
1994年,上海商城在室外网球场上加建1600平方米办公用房,并将楼顶室外网球场用白色薄膜材料封闭,改建成室内网球场。封闭后白色薄膜充气呈现为一个高约10米左右的“大气包”。今年7月,与上海商城为邻的赵先生起诉到法院,诉称该“大气包”在晴朗的日子里反射强烈阳光,使人目眩头晕精神烦躁,还影响自己家中的通风采光,妨碍视线的眺望,要求判决拆除。 法院认为,人工改造自然环境应当是对既存环境的合理利用,不应使改造者自身或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否则与谋求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目的相背离。作为上海商城出于防止高空坠落、灯光散射等原因,用充气穹顶封闭网球场的动机是积极可取的,但所使用白色薄膜材料制成的充气穹顶,致使因光线散射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从而构成对相邻方的侵害。涉案白色“大气包”高约十余米,上半部分为弧形,尤其在炎热的夏天能反射出强烈刺眼光和热量。虽然目前有关部门并未对人造物引起的反射光制定相关限制标准,但赵先生家朝南窗户往外眺望,受强烈刺眼光的事实是显而易见的。遂法院作出一审拆除“大气包”的判决。(李鸿光 阮巍)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