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1日起调高最低工资标准 市内五区为530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01:20 华夏时报 | ||||||||
本报山东站记者胡近东刘纪坤报道 从1日起,济南市将开始执行新的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市内五区530元;章丘、长清、平阴470元;济阳、商河420元。
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市内五区5.8元;章丘、长清、平阴5.2元;济阳、商河4.6元。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