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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酒水 酒店竟收40元开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05:50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汉中讯(记者 陈虎)元旦期间,汉中的张先生到一家酒店定了一桌酒席,并自带了两瓶白酒,结账时却被告知要交40元的自带酒水费。经过一番争执无效后,张先生无奈交了这笔费用并让酒店开了发票。酒店有关领导对此的解释则是:此项收费是经过物价部门批准的。

  张先生说,1月2日晚,他和同事一起到金江大酒店中餐部吃饭,当时带了两瓶自己平
时喜欢喝的酒,吃完结账时却发现,400元的餐费成了450元,除了10元的主食费外,另40元不知是怎么多出来的。服务员对此的回答是,因为他自带白酒,这40元是“开瓶费”。他一听非常生气,问对方为何不提前告之,并表示自己不会支付此费用。

  中餐部的大堂经理解释说这是酒店的规定,要求他交这笔费用,否则别想出门。双方发生争吵,直到惊动警方出面,民警让张先生到消协投诉。结账时,酒店开具了一张写着“自带酒水费”的发票,昨日,他拿着这张令他啼笑皆非的发票向本报投诉。

  而该酒店中餐部一位姓张的经理对此的解释是,服务员不该与顾客吵架,但收取自带酒水费是“合理收费”,他们也是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酒店服务费来定的。张先生则表示,他要到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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