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为环保买单 民营水电热浪背后的冷思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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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07:35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湖北日报记者张爱虎按规划,中小水电站的环保投入,应占其总投入的3%至5%。以一个投资6亿元电站为例,环保投入应在18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但投资环保,一般来说,很难见到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民企,老板会痛快地掏这个腰包吗? “先上车后买票”按建设水电站的报批程序,在立项之前,业主先得准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环保部门批准,包括工程对植被损失、动物迁徙、水土流失、移民的影响,
审批与监管的脱节水电开发,一般是项目由哪一级政府审批,就由同级环保部门组织专家做环评,并委托项目所在地的环保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如果说,地方环保部门能监管好,倒也不存在问题。但环保系统内部人士认为,在实际运作中,存在审批和监管脱节、权力和责任分离的问题。省环科院一位多次参与环评的专家,对此敏感问题不愿多谈,她说,相信各级政府部门能监管到位。考虑到地方的干扰因素,省环保部门将审批权限上调一级,将地方政府的审批权,统一归口到省环保局。据介绍,十堰市环保局具体负责监管职责的,是自然生态保护科,仅科长一人,他不仅要负责10余个水电项目的监管,还负责保护区、矿产开发等多个方面的环保监管工作。一旦这位科长下乡,科里的很多事情都得停摆。而水电开发的战场,很多远离中心城市,动辄以百公里计,且交通十分不便。记者采访过的某电站,距离十堰市约300公里。省市环保局有关人士说,因受条件限制,很多电站的现场都没去过,根本无法监管。他们只能尽量多下去检查,或寄希望于群众和舆论监督。这样,环保监管职责全部落到了项目所在县的环保局身上。 刚性与柔性的对垒为了让电站早日发电,某县政府让县水电局局长帮助企业跑项目,前后花去3年时间。做环评时,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也同样为企业帮忙。某市环保局一位负责人说,县环保局的人,一天到晚等在这里让你批,来人背后站的是政府,政府拿帽子去压他,他能不来吗?即使知道有点问题,你能不批吗?这番话的背后,还有一个特殊背景。该市是个集中的贫困连片山区。投资6亿余元,建设一个中型电站,对可用财力只有六七千万元的贫困县而言,无异于一个天文数字。因为缺钱,当地老百姓虽然守着宝贵的资源,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财富流失。不甘于贫困的人们,在几届县委、县政府的带领下,一届接着一届干,终于在2002年底让这一电站开工。该电站投产后,该县的财政收入将突破1亿元。据介绍,目前,该县境内规划可开发的14个中小水电站,均已开工建设。有这样一件事,反映出地方政府对环保部门干扰的力度。去年10月,十堰市环保局有关人士下乡检查,发现已开工数月的某电站,没有经过环评。该局按规定立即责令工程停工整改,并要求业主做环评。但因地方政府意见不同,该局与地方政府的“官司”一直打到省里。直到今年3月,该工程才通过环评。据专家介绍,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业主不做环评,环保部门有权处以5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要求停工整改,补办相关手续后再建或恢复原状。但罚款须征得地方政府同意,这条不具可操作性,环保部门一般没有采用。要求停工整改吧,因建电站的资金80%来自银行,一旦停工,企业将背上沉重的利息包袱,在各级政府的协调下,这条也难执行到位。 谁来为环保买单?2000年的调查资料显示,十堰市境内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8种、国家二级保护树种29种。还有一些极具保护价值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如野生大豆等。但淹没区内究竟有多少值得开发利用的野生资源,当地环保部门对此并不能提供确切资料。据了解,袁隆平研究的高产水稻,创造了数以亿计的经济价值,是得益于从野生水稻里获取了某种有效基因。野生大豆是否也能被开发利用,其潜在价值究竟几何,尚不得而知。但从野生水稻那里,我们似乎看到,很多野生资源蕴藏着极大的可利用价值。在十堰、恩施和宜昌这些水电开发的重要区域,有多少类似的资源需要保护,并能得到保护,最终被开发利用,目前尚没有人能说得清楚。有关专家认为,水电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观察出来。根据原来经验做出的判断,有不确定性,将来谁都无法预料是好是坏。但可以肯定,规模越大的水电站,因开挖面积和淹没面积大,对环境的影响也就越大,且这种影响是不可逆的。水利厅有关人士介绍,按目前速度,未来5至10年,我省的水电资源将被开发殆尽。由此看来,由水电建设引发的环保问题,当前应特别重视。如果一旦错过时机,该做的环保措施没做到位,造成既成事实,可能带来无法估量的严重后果。环保人士提出一个观点,应该给后世子孙保留些自然河流。对一些敏感地区的河流,国家应该进行调控,限制开发。或者等将来条件成熟了,再去开发。总得给子孙们留点什么有用的吧! | ||||||||